2009年9月23日 星期三

申命記中兩處重要的地方

1. 在你神面前

申4:10 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─你神面前的那日,耶和華對我說:你為我招聚百姓,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,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,可以學習敬畏我,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。
申12:12 你們和兒女、僕婢,並住在你們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,都要在耶和華─你們的神面前歡樂。
申12:18 但要在耶和華─你的神面前吃,在耶和華─你神所要選擇的地方,你和兒女、僕婢,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,都可以吃;也要因你手所辦的,在耶和華─你神面前歡樂。
申13:16 你從那城裡所奪的財物都要堆積在街市上,用火將城和其內所奪的財物都在耶和華─你神面前燒盡;那城就永為荒堆,不可再建造。
申14:23 又要把你的五穀、新酒、和油的十分之一,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,吃在耶和華─你神面前,就是他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。這樣,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─你的神。
申15:20 這頭生的,你和你的家屬,每年要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,在耶和華─你神面前吃。
申16:10 你要照耶和華─你神所賜你的福,手裡拿著甘心祭,獻在耶和華─你的神面前,守七七節。
申16:11 你和你兒女、僕婢,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,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,都要在耶和華─你神所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,在耶和華─你的神面前歡樂。
申17:12 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─你神面前的祭司,或不聽從審判官,那人就必治死;這樣,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。
申18:13 你要在耶和華─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。
申21:23 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,必要當日將他葬埋,免得玷污了耶和華─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。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。
申24:13 日落的時候,總要把當頭還他,使他用那件衣服蓋著睡覺,他就為你祝福;這在耶和華─你神面前就是你的義了。
申26:5 你要在耶和華─你神面前說:我祖原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,下到埃及寄居。他人口稀少,在那裡卻成了又大又強、人數很多的國民。
申26:10 耶和華啊,現在我把你所賜給我地上初熟的土產奉了來。隨後你要把筐子放在耶和華─你神面前,向耶和華─你的神下拜。
申26:13 你又要在耶和華─你神面前說:我已將聖物從我家裡拿出來,給了利未人和寄居的,與孤兒寡婦,是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命令。你的命令我都沒有違背,也沒有忘記。
申27:7 又要獻平安祭,且在那裡吃,在耶和華─你的神面前歡樂。
申29:10 今日,你們的首領、族長(原文作支派)、長老、官長、以色列的男丁,你們的妻子兒女,和營中寄居的,以及為你們劈柴挑水的人,都站在耶和華─你們的神面前
申29:15 凡與我們一同站在耶和華─我們神面前的,並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,我也與他們立這約,起這誓。

一切的典章、律例,都是要我們到我神的面前!在祂面前敬拜祂、享受吃喝而歡樂、得力作完全人、面對一切...

想起主的一句話:你們查考聖經(或作:應當查考聖經),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;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。 然而,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。約 5:39,40

2. 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


申12:5 但耶和華─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,你們就當往那裡去求問,
申12:11 那時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、平安祭、十分取一之物,和手中的舉祭,並向耶和華許願獻的一切美祭,都奉到耶和華─你們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
申12:14 惟獨耶和華從你那一支派中所選擇的地方,你就要在那裡獻燔祭,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。
申12:18 但要在耶和華─你的神面前吃,在耶和華─你神所要選擇的地方,你和兒女、僕婢,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,都可以吃;也要因你手所辦的,在耶和華─你神面前歡樂。
申12:21 耶和華─你神所選擇要立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,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,將耶和華賜給你的牛羊取些宰了,可以隨心所欲在你城裡吃。
申12:26 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和你的還願祭要奉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。
申14:23 又要把你的五穀、新酒、和油的十分之一,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,吃在耶和華─你神面前,就是他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。這樣,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─你的神。
申14:24 當耶和華─你神賜福與你的時候,耶和華─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,那路也太長,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裡去,
申14:25 你就可以換成銀子,將銀子包起來,拿在手中,往耶和華─你神所要選擇的地方去。
申15:20 這頭生的,你和你的家屬,每年要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,在耶和華─你神面前吃。
申16:2 你當在耶和華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,從牛群羊群中,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─你的神。
申16:6 只當在耶和華─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,晚上日落的時候,乃是你出埃及的時候,獻逾越節的祭。
申16:7 當在耶和華─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把肉烤了吃(烤:或作煮),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帳棚去。
申16:11 你和你兒女、僕婢,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,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,都要在耶和華─你神所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,在耶和華─你的神面前歡樂。
申16:15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,你當向耶和華─你的神守節七日;因為耶和華─你神在你一切的土產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要賜福與你,你就非常地歡樂。
申16:16 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、七七節、住棚節,一年三次,在耶和華─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,卻不可空手朝見。
申17:8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,或因流血,或因爭競,或因毆打,是你難斷的案件,你就當起來,往耶和華─你神所選擇的地方
申17:10 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,你必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。
申18:6 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,若從那裡出來,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
申26:2 就要從耶和華─你神賜你的地上將所收的各種初熟的土產取些來,盛在筐子裡,往耶和華─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去,
申31:11 以色列眾人來到耶和華─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。那時,你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將這律法念給他們聽。

就選擇了耶路撒冷,是主要釘十架的地方,也是神所要的居所!神要與我們同住,相交...透過主作成了這心意!教會,新耶路撒冷是祂真正的家,永遠留名的居所!

陳師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