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7日 星期一

未完的神蹟(陳師晧)

神蹟,從神說有就有,命立就立…整個歷史都滿了神的作為。祂投入整個人類的歷史中;也可以說,整個歷史都圍繞著人類發展,而人,就是神的心意所在。

按神的形像而造(創一26-27)
對萬物來說,有神就夠,不需要多一層「按神形像」造的人。人互相需要,其實也是愛的需要,這也是神的形像。神此舉,是為了自己(西一16),造了人;按自己的形像,是為我們與祂能相近、相通、相親愛…

這是神蹟,神開始了創造「與自己相似的」、「能容下自己無限的愛、知識…」、「能承受祂無限的委身、熱情…」、「能永遠陪隨祂增榮增甜的」(傳三11)…

不單亞當,夏娃,我們每個身上都有很多「獨特的記號」,每個人都是神獨特的神蹟。

這神蹟真大,人具有神相當的特質…有愛、有自由、渴求…在這神蹟開始之後,人誤會、不信、背叛祂,我們偏行己路,走離了神美麗本心的計劃,落到不斷空虛的空虛、敗壞再敗壞、苦上加痛…

神愛本是最奇的神蹟(約三16)
神不放棄,祂的心意開始了,就必完成;就算人敗壞到心硬不歸,祂都向所有人(祂愛的),仍要完成祂的愛!只有人失落,祂的愛一點都沒有改!為此,付上了主的寶血!要挽回人(約壹四10),回到祂原本心意的榮耀中,不單是被造之時,乃是永生!

這真是多實在的委身,從一開始,已經完全的委身(西一,弗一,提後一)!

三一神中,神子竟永遠成為人!為除掉罪,為顯出愛,要得回我們的心,祂親赴十架,付出寶血!

重生(約三)
只有那些因十架愛而回轉的人,才能(開始)回到祂心意的起點!經歷另一次創造,且是新的創造—新造的人(林後五17,弗四)。高過「按神形像」的創造,是新的創造!

不單是創造,且是「生」(約一12,約壹二29,三9,四7,五1,4,18),不單最好,更是最親,一份「親情」!媽媽十月懷胎,經生產之痛而生,生命相連而出…絕對不及要付上愛子的血。神對每個基督徒,都有份至深至濃的親情!

我們與主竟是同出於一(來二11),有分於神的性情(彼後一4),同享父愛主的愛(約十七);被預定與主一同承受父的萬有(羅八,弗一),已與主同藏父神裡面(西三)。

父子靈都內住在我們裡面,我們也在神裡面。在聖靈的幫助、主的供應、父神的恩愛中成長(林後十三14)。要透過萬事效力,來鍛練、造就,使我們似主一樣榮耀(羅八)。

與主成為一靈(林前六17)
不單是生命的聯合,是成為一靈的聯合,是永遠的聯合,沒有能(再不可能)分開的聯合;更是與主婚姻之愛的聯合,我們是父賜給主的人(約十七),永與主最近、最親愛!天天同活(帖前五10)…

這個神蹟,就是要達成那極大的奧秘(弗五25-32)!
新婦要自己裝飾整齊,同主經苦難,同進榮耀(啟十九8)。這神蹟,要我們參與其中。

復活的身體(帖前四,林前十五)
主已與我們最近,但我們這身體太大限制,我們根本不可能跟得上神(起碼會累、要睡…會法太長時間專注…);今日心靈的確經驗神的交流、懷抱…但我們眼未能相見,我們未夠滿足,神也不可能停在這裡。祂要使我們有一個能完全融入、跟上神的熱情、與神相愛同活的身體。

並且,那身體才能承受萬有,才能彰顯出「父愛我們像愛主一樣」;到那日,主會將更大的恩(彼前一13),帶給我們;就是神從創立世界以前,所計劃預定的,是祂本心所要我們得著的。

到那日,才是完整的救贖,神心所要的原貌。

神的夢想
所有物質上的神蹟,神可以以祂的全能,一力作成;但這神蹟,是要造出似祂愛祂的人。祂就是愛,這班人必須經過實際的成長、自由的選擇…有著品格的榮耀,像神一樣。所以,這神蹟必須有「人」的反應(選擇)、配合、同步的參與。

所以,神這工,已有幾千年了,起碼還有一千年,才進入神夢想(心意)所要的實現,神的家要在那新天新地,開始新的永恒。

顧念所不見的(林後四18)
我們還在這神蹟中,不單自己在成長,也一同投入這工程裡;我們已有神在心中(林後四),要被主和祂的愛激勵,擔起那已屬我們的使命(林後五)、與神同工(林後六);除去陰影,全心全人投上(林後六-十),將貞潔的教會獻給基督(林後十一2-3)。

這神蹟正在進行中,天天,時刻都在進行著!你的決定,影響你自己的榮耀,教會的榮耀,神的心意!